2017年8月3日,欧盟委员会发布(EU)2017/1410号法规,修订化妆品法规(EC)No 1223/2009的附录II禁用物质清单和附录III限用物质清单。修订内容如下:
1. 附录II化妆品中禁用物质清单中增加了新铃兰醛(3-and4-(4-Hydroxy-4-methylpentyl)cyclohex-3-ene-1-carbaldehyde(HICC))、苔黑醛(atranol)、氯化苔黑醛(chloroatranol)3种化学物质。
2. 附录III限用物质清单中删除了第79行新铃兰醛(已加入禁用物质清单)的使用内容。
该修订内容自官方公报发布后第20天生效。
未来的防腐原料发展,不再只满足 “抑制微生物、守住货架期”单一目标,会走向“防腐 + 附加护肤功效” 一体化;在实现防腐的同时,兼顾抗氧化、舒缓、调节肤感,减少配方内原料种类,简化配方,提升成品的附加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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